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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6:18:44 股吧网页版
奥翔药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3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药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754,288 股,募集资金总额 484,903,079.52 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年 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奥翔药业 2022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奥翔药业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截止目前,奥翔药业 2022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成证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保荐代表人姓名 余波、樊石磊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229

注册资本 830,297,145.00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

法定代表人 郑志国

实际控制人 郑志国

联系人 应晓晨

联系电话 0576-8558936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2 月 3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1、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2)督导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4)督导公司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
(5)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往来;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现场检査报告或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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