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景 23 转债”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景旺电子提前赎回“景 23 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景 23 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54.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期限 6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95 号)文同意,公司 115,4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景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69”。根据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
关内容,“景 23 转债”自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
初始转股价格为 25.71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23.91 元/股。“景 23 转债”历次
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规定,自 2023 年 6 月 7 日起,“景 23 转债”转股价格由 25.71 元/
股调整为 25.21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55)。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规定,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景 23 转债”转股价格由 25.21 元/
股调整为 24.71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46)。
3、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规定,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起,“景 23 转债”转股价格由 24.71
元/股调整为 23.91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55)。
二、“景 23 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景 23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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