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委员会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春方先生、独立董
事周国云先生和董事卓勇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曹春方先生担任,曹春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在任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年度事项召
开了会议,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核,对 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和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核查审阅,对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了核查,并同意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4 年 6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召开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会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4 年 8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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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召开会议,会议对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对《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相应议案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24 年 10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事项召开会议,会议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进行沟通和讨论,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重点审计事项以及发现的问题与天职国际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并对天职国际工作进行监督评估。
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 2023 年度审计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监察部工作计划,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审计监察部的年度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完善和实施,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及流程优化提出指导建议。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能够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并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完善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要求,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通过审计监察部的具体工作检查,评估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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