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8 18:17:08 股吧网页版
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景23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景 23 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4 月 7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4 月 7 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 23 转债”)将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开始支付
自 2024 年 4 月 4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景 23 转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3、债券代码:113669

4、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

6、发行数量:1,154 万张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8、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9 年 4 月 3 日
9、上市日期:2023 年 5 月 9 日

10、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11、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2、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4 月 3 日)止。

13、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4、初始转股价格;25.71 元/股

15、最新转股价格:24.71 元/股

16、信用评级情况: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景 23 转债”
信用评级为 AA。

17、信用评级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