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7:56:27 股吧网页版
菲林格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5-07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不超过 3,060.00 万元(根据被资助对象书面请求分批转账)。
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资助利率:由协议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借款无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CLEOR COMPANYLIMITED 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总借款金额 6,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 3,060.00
万元,CLEOR COMPANY LIMITED 或其关联方提供借款不超过 2,940.00 万元。公
款利率,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提供借款无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本次资助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本次向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满足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际运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按股权比例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对象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控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单笔财务资助金额及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0%,本次财务资助对象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被资助对象名称: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MA2362MQ4C

(三) 成立时间:2020-11-17

(四)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丹西路 999 号

(五) 法定代表人:吉富堂

(六) 注册资本:4,081.6327 万美元

(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居
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板制造;地板销售;木材加工;软
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国内贸易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