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781 号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菲林格尔 2020 年和
2021 年签约的两个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菲林格尔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24 年,菲林格尔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实施了整改,但针对上述关联交易提起的股东大会补充审议议案未获通过。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