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2.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3.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
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4.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 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六条 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确保公司建立和持续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风险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全面风险识别、评估、内部管理及监控程序的有效性,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查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
(二)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三)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组织审计及对审计结果的改进进行研究。
(四)审议风险管理政策及指引以及财务政策并就此提供建议。
(五)制定风险水平、可承受风险程度及相关资源分配,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六)就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组合或威胁提出意见,并作出适当的指导。
(七)审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所确定的关键风险及相关风险缓解措施(包括危机管理)。
(八)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2.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3.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证券部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4.配合审计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规定制定。
第三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第十三条 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部门。第十四条 在战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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