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人、注册会计师 2,498 人、从业人员总
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立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立信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立信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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