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对新凤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发起方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发起设
式设立,由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 立方式设立,由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依法
1 变更设立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整体变更设立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95926252。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95926252。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2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表人。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 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副
3 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董事会秘 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书、财务负责人。
员。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的
4 份数、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份总数为 14,850 万股,每股金额一元,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
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5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51,916.602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151,916.602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事的报酬事项; 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做出决议; 做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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