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9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
2、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3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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