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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54:22 股吧网页版
新凤鸣: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或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违反以上规定委派、聘任总裁的,该委派或聘任无效。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任期为 3 年,可连聘连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
设立副总裁若干名。

第五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聘任程序采取下列方式:

(一)总裁由董事长提名,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后,由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由总裁提名,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后,由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公司解聘总裁、副总裁分别采用下列方式:

(一)解聘公司总裁,应由公司董事长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解聘公司副总裁,应由董事长或总裁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 总裁的权限和职责

第七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四)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以诚信、勤勉、敬业、公正为原则行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三)执行董事会决议;

(四)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质询和监督;

(六)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

(七)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生产产品、提供服务;

(八)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九)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

第九条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要求,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条 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努力改善员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 总裁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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