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克勤,曾任德国Max-Planck金属研究所博士后,新加坡国立大学研究员、李光耀杰出博士后研究员、资深研究员。2009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特聘专家、特聘教授,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副院长,2021年5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院长,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未在公司及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9次、股东大会6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议
张克勤 19 19 10 0 0 否 6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包括审议新材料项目投资、股权激励计划、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有审议事项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并投赞成票,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严格审核激励对象资质、业绩考核指标及行权条件;参与制定高管年度薪酬方案,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目标、行业对标相匹配。
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参与审核并表决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重点关注候选人专业背景、管理经验及合规记录,保障高管团队能力与公司战略需求契合。
本人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材料项目、变更公司回购专户2020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指导下,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沟通与核查,通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阶段,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涉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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