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攀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务处专聘副处长。本人于二零一一年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二零一五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CICPA)。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9次,股东大会6次。本人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徐攀 19 19 8 0 否 6
本人认真审议了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本人注重发挥财务专业优势,在审议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时,从会计处理合规性、交易定价公允性等维度进行严格把关。报告期内,经审慎评估,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参加了 4 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参加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材料项目、变更公司回购专户 2020 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确认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公司 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