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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6 15:37:34 股吧网页版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364,853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418.7046万股减少至70,582.2193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70,582.2193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23日,工作日8:00-11:0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3、联系人:崔裕昌;

4、邮政编码:265700;

5、联系电话:0535-8806203;

6、电子邮箱:htgf@lkhengtong.com

7、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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