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5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财务顾问”)接受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南山集团”)委托,担任南山集团要约收购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恒通股份”)的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持续督导期从恒通股份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要约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
止(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2025 年 4 月 25 日,恒通股份披露了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定期报告及
日常沟通,本财务顾问出具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意见”)。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恒通股份提供,收购人与恒通股份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要约收购履行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恒通股份公告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南山集团向除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恒通股份全体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5,709,353 股,占恒通股份总股本的 5.00%,要约收购价格为 8.72 元/股,要约收购有
效期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
2024 年 9 月 21 日,恒通股份公告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81 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 7,643,19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02%。
2024 年 10 月 15 日,恒通股份公告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山集团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本次要约收购清
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南山集团共计持有公司 294,944,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0%,与一致行动人宋建波、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陕国投 金玉 6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 348,483,4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9%。
二、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规范运作涉及情况如下:
根据恒通股份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
南山集团持有的恒通股份 21,636,504 股股份因借贷纠纷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
法冻结,被冻结股份占恒通股份总股份的 3.03%。根据恒通股份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冻的公告》,南山集团持有的恒通股份上述冻结股份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解冻,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南山集团所持有的恒通股份被冻结股份为 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00%。
南山集团、恒通股份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披露上述事项。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南山集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对恒通股份的股东权益。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情况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南山集团对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作出了相关承诺。
经查阅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结合与收购人的日常沟通,本持续督导期内,南山集团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形。
四、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自上市公司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以来,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的
角度出发,收购人不排除提议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适当调整的可能。若未来涉及上述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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