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济民健康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永泉)(离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永泉,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杭州大学生命
科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浙江佐力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浙江大学生化研究所所长,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导,浙江大学药物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台州学院兼职教授,兼任杭州微策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济民健康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永泉)(离任)
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以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参与会议、邮件发送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在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从自己专业角度对各项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为 2 次,股东大会召开次数为 2 次。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数 议
李永泉 2 2 1 0 0 否 0
审议议案的过程中,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的质询后,我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2024 年任职期间,
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 1 次并与各位与会委员一起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地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 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转述到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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