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民健康”、“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济民健康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有关核查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济民健康发布《关于公司副总裁涉嫌犯罪及公司报案
并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公告》,经公司调查发现,公司时任副总裁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于 2023 年 3 月私刻了公司及其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并在销售过程中,冒用公司名义用假章与经销商签署《补充协议》。上述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立即进行了沟通,制定了现场检查计划,并于近期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公司采取的措施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现场检查执行的程序
1、查阅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裁涉嫌犯罪及公司报案并收到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关于解聘公司副总裁的公告》以及《2024 年年度业绩预亏更正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了解该事项发生的经过。
2、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以前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3、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详细了解针对本事项公司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等的影响。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保荐机构意见
1、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追偿公司损失;
2、召开董事会免除何清红副总裁职务,并对其销售团队进行整合,保证业务团队的正常运作;
3、对何清红团队负责的业务进行全面排查、整顿,联系 2023 年和 2024 年
的经销商客户,核实相关协议签署及目前库存情况,合理估计该事项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与外部律师团队合作,组建专项小组,积极准备可能与之相关的诉讼,以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利益;
5、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培训、合规教育培训,培养员工职业道德素养、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深入介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各项工作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全员合法合规意识以及业务水平;
6、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尽力杜绝该事项再次发生。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针对该事项采取的积极的补救措施,措施有效,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管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合规教育培训,尽可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对于该事项后续进展,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条——持续督导》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保荐机构认为何清红伪造印章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属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事项,现场检查报告需要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保荐机构专项现场检查工作中,上市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和相关信息。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何清红伪造公司印章事项虽属于其本人的主观恶意行为,但是也反映了公司在发货审批、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存在问题,但不构成重大内控缺陷,公司已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加强了员工守法教育。对于本事项需计提的损失,公司已谨慎核查并及时进行了披露,损失估计较为合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治理和其他内部控制正常运行中。对于何清红伪造公司印章事项的进展,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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