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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金燕华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金燕华述职报告

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爱丽家居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金燕华,1967年2月出生,北京化工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应参加会议8次,亲自出席
会议8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应参加会议4次,亲自出席会议4次。

2024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议

2024 年1月5 审议《关于公司2023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日 年年度审计工作计 审议通过了议案

划的议案》

2024 年4月2 审议《关于公司2023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日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 审议通过了议案

稿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初稿的

议案》

2024 年 4 月 审议《关于公司2023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12日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议案》《关于公司 事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关 于 提 议 续 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审议《关于公司2024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5日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告的议案》 事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审议《关于公司2024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3日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摘要的议案》 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 审议《关于公司2024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2日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议案》 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 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期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在各项会前认真阅读公司发送的会议相关资料,会中认真审议与其他参会人员
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 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2024年,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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