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算力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算力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合同金额:10亿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后60个月,对公司当期和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合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后60个月。
风险提示:
此次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合同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将可能产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10日,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甲方”)签订《算力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鉴于公司拥有提供先进计算算力综合服务的能力,弘信电子及其子公司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公司合作开展算力资源服务业务合作。本次算力综合服务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协议生效后60个月。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8,255.5756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19号之2(1#厂房三楼)
4、法定代表人:李强
5、成立日期:2003年9月8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4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及期限
1.1、本协议项下算力综合服务包括:
算力资源服务:甲方向乙方采购高性能算力资源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智能算力资源服务、机柜服务及相关运维服务等),服务期内算力资源的对应物理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或第三方所有,甲方享有算力资源使用权。
1.2、算力综合服务合作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该金额暂不包含机柜服务及相关运维服务的内容,实际结算价格在签订具体业务协议时再约定,上述两项服务内容不占用本协议额度。
1.3、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协议由甲方下属的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或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的其他公司与乙方签署和执行。上述甲方子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购买算力综合服务并与乙方签署具体业务协议,乙方根据每次具体业务协议所列采购品名、服务要求、服务周期、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提供相关服务或货物。签署具体业务协议的甲方子公司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2、交付与结算
2.1、交付时间:每次服务的交付时间由具体业务协议签署确定,乙方应在该批次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前将具体业务协议项下算力资源服务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支付安排:每次具体业务协议约定。
2.3、本框架协议下签订每次具体业务协议项下约定的合作费用金额为乙方完成本框架协议、每次具体业务协议及附件约定服务内容所应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
3、违约责任
3.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因违约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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