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崔大桥、李云、徐顽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崔大桥先生、李云先生、徐顽强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崔大桥先生担任。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云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饶学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崔大桥先生(主任委员)、徐顽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崔大桥、饶学伟、徐顽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近年来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及时推进,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及专业性给予高度认可。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了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真实、完整和准确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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