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股票简称:富佳股份 股票代码:60321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Fujia Industrial Co., Ltd.
(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 303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
说明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需要长期资金支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工商业及户用储能系统产业化项目及智能粮仓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涉及新建厂房、配套建筑、装修、购置设备等,项目建设周期及达产周期较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 6 年,可以较好地满足公司的长期资金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为保证上述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公司考虑通过发行可转债进行融资。
(二)可转债兼具股债双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符合条件时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相当于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股权期权,因此兼具股性和债性。与长期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相比,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较低,可以减轻公司的利息支出压力。此外,投资者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转股,转股后可进一步降低公司偿债压力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能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取得发展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并充分利用可转债工具提高股东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上市公司的详细论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有能力消化可转债转股后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选择发行可转债融资具有必要性。
第二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
金实力。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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