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5,由控制人、董事长王跃旦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4/15~2026/4/14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3,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4 月 17 日、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2025-006、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还未开始实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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