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富佳股份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宏建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律师。曾任浙江河姆渡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浙江河姆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23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
富佳股份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 实际参
独董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应参加股
缺席 两次未亲 加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东大会
(次) 自参加会 大会
(次) (次) 席(次) (次) (次)
议 (次)
沈宏建 1 1 0 0 0 否 0 0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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