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屠雯珺)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屠雯珺:女,198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宁波诺丁汉大学研究助理,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宁波大学特聘副研究员。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屠雯珺 7 7 4 0 0 否 3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了会议各项议案的讨论与分析,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提出了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日常经营工作
本人在 2024 年度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全年累计工作时间超 15 天。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3、年报工作
在 2023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4、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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