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该议案涉及的变更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致,属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第十三章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须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65 名激励对象合计 532,628 股,预留授予
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4 名激励对象合计 7,050 股,即共计 169 名激励对象 539,678 股进行
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须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770 股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须对因前述两个原因所涉及的共计 176 名激励对象 560,448 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 560,448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188,508,399 元人民币变更为
187,947,951 元人民币,公司股本由 188,508,399 股变更为 187,947,951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508,399 元。 187,947,95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88,508,39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87,947,95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 4 月修订)将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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