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目 录
一、审计报告......第 1—3 页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第 4—5 页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4 页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第 5 页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第 6—181 页
四、报告附件......第 182—185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82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83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184-185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58 号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沪杭甬,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仅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资产重组事项之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发送对象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的报告仅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资产重组事项之用,而不应发送至除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方以外的其他方或为其使用。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责任
浙江沪杭甬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沪杭甬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浙江沪杭甬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沪杭甬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依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沪杭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沪杭甬不能持续经营。
(五) 就浙江沪杭甬中实体或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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