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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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换股吸收合并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浙江沪杭甬的合并方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作为合并方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何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唐晓晶 徐海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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