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对镇洋发展 2025 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联合保荐机构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国盛证券:樊云龙、郭立宏;浙商证券:张鼎科、袁熠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 1 月 26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国盛证券:樊云龙;浙商证券:张鼎科、袁熠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阅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各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25 年 10 月
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文件;
3、查阅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等文件;
4、查阅公司 2025 年度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查阅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6、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收集了公司上市以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和沟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并整理制定、修订了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经现场检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整体上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查阅了已披露的公司公告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和沟通。
经现场检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及公告,核查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资金往来等相关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与沟通。
经现场检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使用完毕。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与沟通。
经现场检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联合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情况。
公司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00.00 万元至
8,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11,108.26 万元至 12,408.26 万元,同比
减少 58.13%至 64.94%,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及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经现场检查,联合保荐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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