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2024 年度末拥有合伙人数量:116 人,首席合伙人:余强先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69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德盛,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金海,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 3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潘高峰,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 9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重点、人员安排、工作进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报告期间,不存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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