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重河作为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 1962 年出生,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工学博士,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1980 年-1984 年国防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毕业;1984 年-1987 年北京钢铁学院工学硕士毕业;1992 年-1995 年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工学博士毕业。1995 年-2000 年任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副主任;2000年-2004 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新加坡 IHPC 从事先进材料研究;2004 年至今任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上海市特种铸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本人除在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任教授和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没有在其他公司兼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及相关决策事项进行了详细审阅,通过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询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给中小股东决策提供参考,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见表达。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
了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股东大会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况
独立董 应出 是否连续 列席
事姓名 现场 通讯 委托 本年度应
席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股东
出席 出席 出席 列席股东
事会 次数 自出席会 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李重河 5 3 2 0 0 否 1 1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2024 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其中还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
作用。
专门委员会类别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王蔚松(主任委员)、张东、李重河
提名委员会 李重河(主任委员)、何文英、王蔚松
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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