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7:31:01 股吧网页版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通过线上
业绩说明会的形式接待了投资者调研,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调研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调研方式:线上业绩说明会

调研机构及人员名称:线上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接待人员: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其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木生先生,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1、运力规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营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成品油船、液化石
油气船共计 38 艘,总运力达 46.21 万载重吨。其中,内贸船舶 28 艘,合计 30.73
万载重吨;外贸船舶 9 艘,合计 15.48 万载重吨。

截至目前,公司有 11 艘在建船舶,合计运力达 20.91 万载重吨,计划于 2025
年第四季度至 2027 年上半年陆续投入运营。

2、主要经营数据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83 亿元,同比增长 1.80%;受全球
危化品海运市场运价下行、货量不足以及去年同期业绩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 亿元,同比下降 30.31%,整体经营业绩同比回调。

(二)交流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概要

问题 1:今年、明年运力交付情况

回复:根据目前公司在建船舶情况,2025 年第四季度至 2027 年上半年,公
司至少将有 11 艘船舶投入运营,合计 20.91 万载重吨。其中,2025 年第四季度
计划投产 3 艘化学品船舶,合计 5.19 万载重吨;2026 年计划投产 5 艘化学品船
舶,合计 9.24 万载重吨;2027 年计划投产 3 艘化学品船舶,合计 6.48 万载重吨。
公司在 2025 年度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增运力评审中,以第一名 95.2 分的成绩获得 7,000 立方非液氨专用液化石油气(含化工气体)船运力,该船将根据购建进度,适时投运。此外,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开展船舶收并购,有序扩大运力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问题 2: 国内沿海液体化工品航运市场竞争格局如何,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是什么

回复:国内沿海液体化工品航运市场基本保持稳定,化学品船舶、液化石油气船舶、成品油船舶运力供需基本平衡。随着安全环保监管要求提升,炼化企业对物流承运商的要求越来越高,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公司深耕危化品运输领域二十多年,不断对标一流,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化学品航运龙头企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1)拥有一支有规模有影响力的一流航运船队,船舶高端化、年轻化、大型化、绿色化,符合客户需求和行业要求;(2)拥有高水平的安全管理能力,持续对标国际先进、打造高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长期保持安全航行;(3)提供优质的航运综合服务,高效的运力保障能力以及丰富的船队结构可以满足货主各类运输需求,货损率低、客户稳定;(4)拥有经验丰富的航运人才团队,包括专业稳定的自有船员队伍、高效的岸基保障人员等,并持续在吸纳行业内优秀人才;(5)建
立了强大的运输网络格局,熟悉各航线状况,精准调控,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6)拥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落实“1+2+1”发展战略。

问题 3:请问公司的客户结构是否发生了显着变化这些变化对公司业务有何影响未来在客户拓展方面有哪些计划

回复:公司深耕危化品运输领域二十多年,与国内外大型炼化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中国中化、中海壳牌、荣盛控股、盛虹炼化以及 Petrobras(巴西石油)等,客户结构较为稳定。

在客户拓展方面,公司计划继续加大资源投入,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国内化学品龙头地位的同时,大力拓展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同时,公司也将加大市场调研分析,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