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 年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将原定“发行数量不超 8,400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超 4,500 万股(含本数)”,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做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过 8,400万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在充分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并兼顾新老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相关内容具体调整为:
将原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过8,400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50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除调整发行数量上限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