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3 17:43:53 股吧网页版
江山欧派:江山欧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山欧派”)于 2025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相关章节,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行使等;

3、增加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5、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6、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7、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

8、根据《章程指引》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部
分表述进行了调整;

9、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原条款序号。

(二)具体修订情况如下(修改处用加粗表示):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1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 177,172,674 元,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 177,172,674 元。

记的全体股东认购的股本总额。

3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

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

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依法设

4 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依法向主

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5 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
有关文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举产生。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任。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