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2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3
第一节 定期报告......3
第二节 临时报告......5
第四章 未公开信息传递、审核与披露流程......9
第五章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职责......1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11
第二节 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2
第三节 各下属事业部(部门)和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的职责....13
第四节 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 13
第六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14
第七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管理...... 14
第八章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 15
第九章 信息保密与责任追究制度......15
第十章 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与联系方式......16
第十一章 附则......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选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报刊为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
(四)公司各下属事业部(部门)以及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中介机构及其主办人;
(七)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九条 公司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交所审核、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指定的媒体发布,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十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