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以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1)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 号,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2)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等相关会计处理。
(3)企业在持有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期间,利用数据资源对客户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4)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财会〔2006〕3 号,以下简称存货准则)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
(5)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等规定,对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等相关会计处理。
(6)企业出售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存货准则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同时,企业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7)企业出售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2、《解释第 18 号》进行相应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 号)的企业
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 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