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093318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振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
口广场 1 号楼 15 楼
联系方式:021-60933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雅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
口广场 1 号楼 15 楼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小方制药进行持续督导。 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国信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国信证券已与小方制药签订持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续督导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国信证券通过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无违法违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规事项。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现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告。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体能够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项承诺。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国信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
7 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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