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16:15:29 股吧网页版
天有为: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3202 证券简称:天有为 公告编号:2025-042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近日完成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7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3,058,182.36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26,941,817.64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576,117.64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 第ZG11555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变

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并重新

签订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待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里的本息余额转入新专项账户后,

注销原专项账户,原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自账户注销之日起失效。公司将与

保荐机构、招商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用资金用途 截至2025年11月10
日账户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 哈尔滨全球汽车

1 限公司哈尔滨南 451902065710007 电子研发中心建 70,578.58

岗支行 设项目

合计 70,578.58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

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51902065710007 ,截至2025年11月10日,专户余额为70,578.5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哈尔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