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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21:29:54 股吧网页版
九华旅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九华旅游

股票代码 603199

收购人名称 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翠柏中路 218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安徽九华山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在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九华旅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九华旅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预计本次收购完成后文旅集团持有九华旅游的权益合计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投资者符合该情形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文旅集团已承诺通过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九华旅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文旅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议案经九华旅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收购人文旅集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 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4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5

三、收购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的简要说明 ...... 10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 11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11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2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 12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3

一、本次收购目的 ...... 13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13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第三节 收购方式 ...... 15

一、本次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九华旅游的股份情况 ...... 15

二、本次收购方式 ...... 15

三、本次收购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15

四、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 20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21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或理由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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