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经董事长提名后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细则中合称为公司经理层。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决定公司其他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九)签发日常的业务、财务和行政等方面的文件;
(十)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对外合同。
第五条 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董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行使职权时不得超越权限范围,不得擅自变更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研究、决定或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奖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五)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确保完成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指标;
(六)注重分析和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七)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质量和管理水平;
(八)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九)不断改善企业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 总经理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五)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已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七)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
(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十)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三章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负责具体分工和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其分管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办理会计事务,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认真监督财务收支活动,制止和纠正违反会计或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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