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保隆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8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于2024年11月6日汇入保隆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201012801834361)。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2,927,452.8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7,072,547.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1-0006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项目投入进
金金额 金金额 度
1 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 152,200.00 103,500.00 44,282.98 42.79%
能项目
1.1 年产482万支空气悬架系统 81,530.00 68,000.00 22,046.90 32.42%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2 空气弹簧智能制造项目 60,000.00 27,500.00 14,237.38 51.77%
1.3 汽车减振系统配件智能制 10,670.00 8,000.00 7,998.71 99.98%
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35,500.00 35,500.00 100.00%
合计 192,200.00 139,000.00 79,782.98
注:上表中,“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财务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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