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管理,上述各主体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事宜和信息披露职责应同时遵守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本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本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内幕信息包括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如下重大事件:
(一)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 可
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
行职责;
(八)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
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
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 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内幕信息还包括对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如下重大事件:
(一)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四)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五)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
分之二十;
(六)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 公司分配股利, 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
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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