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臻)
本人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担任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提升,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陈臻女士,195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省电力局法律事务室主任,现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副会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浙江可再生能源协会碳中和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公牛集团独立董事等。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 2024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其
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陈臻 在职 7 7 0 0 2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与风险 5 5 0 0
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3 3 0 0
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 1 1 0 0
门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审计、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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