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股票认购
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544,88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7,026,91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6,571,79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6,100 万股,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1,171,5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828,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3 名,限售股数量为 106,571,79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6.58%。其中,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97,026,91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4.20%,股东数量为 10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首发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 9,544,88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38%,股东数量为 3 名,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06,571,793 股,现限售期即将
届满,将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湖州中提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二)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靖江道久搬运设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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