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为: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独立董事郑怡玲女士和非独立董事林子伟先生,由独立董事赵晓明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赵晓明先生、郑怡玲女士、林子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士赵晓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总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一季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审计监察报告>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核查,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2、提议选聘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察报告,督促公司各部门严格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内审部门编制的审计监察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四次会议,对 2023 年第一季
度审计监察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议案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向公司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