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上市公司简称 润本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晓、刘令 上市公司代码 603193
报告年度 2024年度 报告日期 2025年4月2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号)核准,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本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5,479.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122.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510Z0017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润本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持续督导工
作计划 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人已与润本股份签订《保荐协议》,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润本股份经营情况,对润本股份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度,润本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年度,润本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在持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诺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润本股份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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