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原则,在 2024年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
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4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纪玉红,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坤泰股份、润建股份、荣信文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蕊,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坤泰股份、捷强装备、亚通精工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俊,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通精工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春媛,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亚通精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华业香料、美亚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纪玉红、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俊、项目质量复核人王春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本期的审
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本期的财务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 15.38%,内控审计费用较上年增长 50.00%,主要是考虑到本期合并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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