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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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容冷链”)的委托,指派杜太山、姜
宏辉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召集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并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出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依照《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在山东省青
岛市黄岛区隐珠山路 1817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在规定的期限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名,均为
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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