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5 16:15:16 股吧网页版
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4:00—14:3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华正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2.15《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增选许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股东大会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