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持股计划的修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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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祥军 杨建良 武 戈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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