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5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5 日
● 首次授予数量:433.82 万股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9月25日为授予日,授予 193 名激励对象 433.8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5 年 9 月 6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自 2025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止,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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